
12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指出,境内股东因减持、转让境内企业境外股份等所得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以外币调回的,应汇回至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存放和使用。以人民币调回的,可汇回至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或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存放和使用。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王馨茹
第一证券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